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不是中级职称,而是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的职称资格。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明确了这一资格体系。取得初级资格的人员可聘任为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而中级资格则对应工程师职务。高级资格对应的是高级工程师职务。这些等级的划分旨在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确保了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从考试目的来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领导,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中。这一国家级考试的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公正的方式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测试,以促进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
在评审过程中,考生需参加相应的考试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获得初级资格的考生可聘任为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的考生可聘任为工程师职务;而取得高级资格的考生则可聘任为高级工程师职务。这一评定机制不仅反映了个人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也体现了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择优聘任。
综上所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个多级别的职业资格体系,它通过科学、公正的评审机制,为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职业发展和晋升的依据,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职称晋升。因此,它应被视为一个职业资格认证而非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