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规,未经授权或者越权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一款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量刑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情节:包括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主观故意程度、手段、次数、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等。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如非法获取少量数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判处较轻的刑罚。相反,如果犯罪情节较重,如非法获取大量数据,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则可能判处较重的刑罚。
2. 犯罪后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后果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如果非法获取的数据被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可能会从重处罚。反之,如果非法获取的数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处罚。
3. 犯罪主体: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主体也会影响量刑。如果行为人具有前科劣迹,或者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勾结进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活动,可能会从重处罚。而如果行为人是初犯或者有立功表现,可能会从轻处罚。
4. 犯罪动机:如果行为人出于正当理由,如学术研究、新闻报道等,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如果行为人出于恶意,如窃取商业秘密、侵犯他人隐私等,可能会从重处罚。
5. 犯罪方式:如果行为人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可能会从重处罚。而如果行为人采用简单的技术手段,如破解密码、扫描漏洞等,可能会从轻处罚。
总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量刑标准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后果、主体、动机、方式等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地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