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四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程序和功能,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2. 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手段,进行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3. 通过其他方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重要经济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机关、军事机关等特殊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按照上述立案标准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假释等刑罚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