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四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人未经授权或未获得合法许可,擅自进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如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2. 修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非法修改,如删除、增加、修改或泄露信息。
3. 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如中断服务、篡改程序等。
4.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如删除关键数据、损坏硬件设备等。
5. 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如截取通信内容、复制文件等。
6. 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访问途径: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为他人提供非法访问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途径,如搭建后门、设置漏洞等。
7.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其他犯罪活动:行为人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如网络诈骗、侵犯他人隐私等。
8. 协助或教唆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行为人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传授技术手段等,协助或教唆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9.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资料: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帮助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10.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硬件设备: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硬件设备,以帮助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11.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软件: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软件,以帮助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12.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服务: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服务,以帮助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13.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技术培训: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培训,以帮助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14.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技术支持: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以帮助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15. 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设备维修服务: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设备维修服务,以帮助他人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
总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涉及多种情形,包括未经允许进入、修改、干扰、破坏、窃取、提供、协助、出售或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等多种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给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