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计算机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四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以附加驱逐出境;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附加驱逐出境。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行为人是否具有预谋和目的性。如果行为人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并且事先计划好如何侵入计算机系统,那么这可能会被认定为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2. 行为人是否使用了特定的技术手段。如果行为人使用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或工具来侵入计算机系统,这将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
3. 行为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侵入的计算机系统涉及到国家安全、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领域,且造成严重后果,如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等,那么这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4. 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如果行为人的动机是为了窃取他人信息、破坏计算机系统等非法目的,那么这可能会被认定为有犯罪动机。
5. 行为人是否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了非法控制。如果行为人在侵入计算机系统后,能够对系统进行非法操作,如修改数据、删除文件等,这将被视为对计算机系统的非法控制。
总之,对于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