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行业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条 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国家安全;
(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保护个人隐私;
(四)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
第三条 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三)提高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四)加强对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四条 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信息与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
第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技术防护、物理防护、人员防护等。
第七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定期对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及时报告和通报信息与网络安全事件。
第九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信息与网络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力行业信息与网络安全的科学研究,推动信息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应用和发展。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