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合同签署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也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电子合同领域,这些条件同样适用。只要电子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电子合同就是有效的。
因此,无论是纸质合同还是电子合同,只要是依法订立的,就受到法律的保护。银行电子合同签署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只要合同内容合法、真实,就不会因为形式而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