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欺骗、贿赂等手段进行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大数据杀熟行为属于采用欺骗、贿赂等手段进行交易的行为,因此违反了该法规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大数据杀熟行为通过算法推荐等方式,使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公平地对待,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外,大数据杀熟行为还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进一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大数据杀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避免成为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受害者。